内容摘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全国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刑事案件中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更加完善。以前寻求法律援助要到法律援助中心登门拜访,为免去群众的奔波之苦,江苏省司法厅建立“四网三微一热线一终端”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网络体系,面向公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布法律援助资讯,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等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各地积极设置便民服务指示牌、统一法律援助标识,在方便困难群众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在困难群众需求相对集中地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受理点,“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
关键词:志愿者;夏善明;律师;马鞍山市;法律援助工作;案件;群众;法律援助服务;赔偿;尚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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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拿到了!”夏善明来到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兴奋地告诉中心的主任尚启文。
早在两年前,夏善明受了工伤,却迟迟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夏善明来到安徽省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如何维权,可是因为不符合相应的条件,当时没能得到帮助。长期以来,法律援助制度都是以低保收入作为一道线,划定老百姓能否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然而,随着老百姓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法治意识的增强,这一标准已经难以满足群众维权的需要。
经过参考同等发展水平的地市,马鞍山市将原来的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标准扩大到最低工资标准。援助门槛降低了,马鞍山满足法律援助标准的人数由此扩大了20%,夏善明也就成了尚启文的法律援助对象。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加强援助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快速推进,在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各地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充至损害赔偿事项、婚姻家庭事项、因劳动关系请求赔偿等劳动保障事项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主张侵权赔偿事项等。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放宽,20多个省份将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两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全国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刑事案件中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更加完善。
以前寻求法律援助要到法律援助中心登门拜访,为免去群众的奔波之苦,江苏省司法厅建立“四网三微一热线一终端”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网络体系,面向公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布法律援助资讯,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等服务。
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地不断丰富和完善便民措施,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各地积极设置便民服务指示牌、统一法律援助标识,在方便困难群众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在困难群众需求相对集中地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受理点,“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