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市政府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研讨会”日前在甘肃省张掖市举行。与会者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层普法重点难点、普法宣传机制创新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者指出,国家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应当注重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让每次执法都成为一堂法治公开课。
关键词:普法;执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甘肃省张掖市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责任制;法律;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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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市政府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研讨会”日前在甘肃省张掖市举行。与会者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层普法重点难点、普法宣传机制创新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指出,国家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应当注重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让每次执法都成为一堂法治公开课。应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有关行业、群体明确行为底线,让法律走进人们心中,推动纸上的法律条文变为人们的守法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