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社会
我国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
2018年05月10日 10:32 来源:新华社 作者:侯雪静 字号
关键词:经营权;流转;集体;国家林业;运行机制;林地;三权;草原局;承包;所有权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5月 9日电(记者侯雪静)为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利用好林业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文明确,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这份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提出,要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用,平等保护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放活集体林经营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实现小农户与林业现代化建设有机衔接,对促进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关键词:经营权;流转;集体;国家林业;运行机制;林地;三权;草原局;承包;所有权

作者简介: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 侯雪静)为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利用好林业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文明确,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这份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提出,要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用,平等保护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流转林权,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政策所允许流转的林地,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创新林业经营组织方式,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化发展,依法保护林权,提高林权管理服务水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放活集体林经营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实现小农户与林业现代化建设有机衔接,对促进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作者简介

姓名:侯雪静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