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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的科技成果 ——代表谈如何打通科技成果的转化通道
2015年03月12日 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海波 字号

内容摘要:当我们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行时,不能忘记了创新的初衷——创新是为了改变。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关键词: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沉睡;成果转化

作者简介:

新华社发 徐骏作

  李建保代表 海南大学校长

  姚建民代表 山西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马新强代表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当我们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行时,不能忘记了创新的初衷——创新是为了改变。只有当科技创新的成果应用于现实生活时,我们才能享受到这些成果带来的好处。科技成果转化难,成了当下科技创新路上的一个障碍。如何越过这个障碍?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记者就此采访了三位代表。

  1.科研项目缺乏社会评价

  记者: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始终在10%左右的低水平徘徊,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平均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真的那么难吗?

  姚建民: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得从两个方面看。首先,何谓科技成果?统计科技成果转化率时,我们对科技成果的界定不太清晰。有的成果本身是不可能或不适合转化的,笼统计算,得出转化率自然不高。我认为,科技成果应该分为科学类成果和技术类成果。科学类成果主要是科学发现,其成果的表现形式是理论性的文章,不太可能转化成实体产品,论文本身即是一种转化。真正应该转化的是技术类成果,这类成果的转化率如果能达到30%~40%,就很不错了。但现在还没有达到,这就是转化难的另一个原因——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还不够。科技创新的核心是人,人的积极性决定了成果的转化率。1996年,我国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这个比例此后一直未变过。而在具体实施中,很多科技成果的奖励都只有20%,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和驱动不够。

  李建保:很多有能力的科研人员没有足够的动力和热情去跟经济界、工业界接触,推广自己的科技成果,将其转化成社会和市场需要的产品。一些科研人员做完一个项目后接另一个项目,项目做完后就将其锁进抽屉,缺乏转化成果的愿望。目前,科技人员的学术圈有一定的固化倾向。科研项目从建议、立项、研发到成果验收,缺乏社会第三方的参与。社会对科技界的期待和评价,科技界自身关注不够。科研人员做什么项目、这个项目对现实有何作用、成果能否转化,缺乏社会评价,大都是科技界自己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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