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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和财政缴费双提升
2016年07月18日 20:12 来源:新华社 作者:黄浩苑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广州7月 18日电(记者黄浩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 2016年各级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广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要求, 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为66元/人。在提升财政补助的同时,广东也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的最低每人120元提升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关键词:医疗保险;广东省;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人力资源;提高;黄浩苑;筹资;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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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广州7月18日电(记者黄浩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2016年各级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广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要求,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为66元/人。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粤东西北地区由省财政补助273元/人,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在提升财政补助的同时,广东也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的最低每人120元提升到人均不低于150元。通知也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市应积极探索将筹资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相挂钩,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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