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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重庆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至6月
2016年11月09日 22:25 来源:央广网 作者:刘湛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重庆11月 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农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制度的通告。通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决定对重庆天然水域禁渔制度进行调整。市农委表示,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关键词:禁渔区;禁止;水域禁渔制度;重庆市;刘湛;时至;文明建设;渔业资源;生物资源;三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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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重庆11月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农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制度的通告。通告称,从明年起,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通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决定对重庆天然水域禁渔制度进行调整。

  市农委表示,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确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市农委批准。

  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凡违反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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