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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开启军队建设崭新航程 ——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述评之三
2017年07月27日 09:3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劲松 刘小兵 字号

内容摘要: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在此次军队改革中,闪亮登场的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军委机关各部门、各战区,都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征:法治先行、依法运行。这一改革设计,目的就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习主席深刻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

关键词:军队;治军;领导干部;数据库;改革;法治建设;根本性;军委;制度;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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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军纪严明、执法如山是我军鲜明的特色和优势。90年来,我军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路走来,塑造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保证了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

  法制源于军队,无法不成军 

  厉行法治、从严治军是建设一支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

  法制源于军队,无法不成军。早在红军时期,毛泽东就亲自制定了后来发展为我军优良传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既是行为规范,更是政治纪律和群众纪律。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之一。

  90年来,与我军发展壮大一路相伴而行的,是法治建设的坚实步履。对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历次调整改革,当下军队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略贯穿全程。习主席深刻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年10月,经习主席提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写入全会决定,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2015年2月,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从此,人民军队法治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在此次军队改革中,闪亮登场的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军委机关各部门、各战区,都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征:法治先行、依法运行。在中部战区机关,战备训练、政治工作、日常业务、管理保障4大类34件规章制度应运而生,保证联指中心的规范运转。新组建的军委国防动员部,从部领导到普通机关干部,人手一本《正规化管理手册》,百余条法规制度成为人人知晓、时时照做的“铁标尺”。

  军队改革进行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近年来,《军事立法工作条例》《联合战役训练暂行规定》《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规密集出台,联合训练、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等领域缺依据、缺规范、缺标准的现状大有改观。据统计,我国现行军事法规制度已达4000多部,基本上涵盖军队建设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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