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世界形势深刻变化,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意义重大。
关键词:一带一路;丝绸之路;中国;战略;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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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世界形势深刻变化,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意义重大。如何让“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在相关国家间形成共识,取得成功,成为合作共赢的典范,需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十大关系。
一、处理好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自中央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以来,商务部、发改委、外交部等部门和全国各省市区都相继参与。因此,统筹和协调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三者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架构。“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对内对外两方面工作。要跟踪和研判国内外形势,做好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问题等设计与论证工作,要通盘考虑、合理分工、有效配置和整合现有国内外资源,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指导部门和地方开展工作,有效沟通和协调部门、地方的关系。合理引导地方政府“一带一路”建设,自上而下规范地方行为,谨防国家利益的“地方化趋势”。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等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总体战略,要勇于担当,各负其责。加快构建、实施有关磋商和协调机制,积极做好规划、方案和具体事项的推进落实。第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各地政府之间的协调。目前,全国几乎所有省份都积极谋划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并提出各自的建设方案。但有些地方政府对“一带一路”的战略目标理解出现偏差,更多是从“要政策、争项目和拿投资”的角度参与到该战略中来,因此导致这些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定位重合、项目投入重复、盲目竞争等现象。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充分理解和正确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意图,找准定位,把中央的战略规划与地方发展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加强沟通磋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最后,建立督查评估机制。中央、部门和地方要围绕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督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把关,对政策落实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总的原则是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一带一路”建设首先是经贸问题,在推进过程中应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是外交和安全问题,必须要服从大局,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进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首先,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自主性。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以商业化原则、市场化机制和手段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场能解决的,鼓励企业商业化经营;市场难以解决的,采取政府介入等形式加以解决。要促进沿线国家中小企业的合作,以企业为纽带,将各国利益捆绑在一起,逐步实现市场一体化。其次,政府部门要着力在宏观布局、政策支持、信息传递、平台建设、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海外保护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通过减少国内行政审批、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完善保险机制、加强政府和组织间合作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尽可能减少企业对于各种风险的顾虑,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降低企业风险和成本。第三,注重引入民营资本和民间力量参与,发挥民间外交的推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促进的立体格局。
三、处理好中国与世界主要大国、沿线各国的关系
处理好与世界主要大国和沿线重要国家的关系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前提之一。积极主动、全面系统地对这一构想做好外宣工作,有助于消除疑虑,增进理解。
(一)俄罗斯是中国最重要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是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最为关键的一环。我们应充分发挥中俄高层交往的引领作用,扩大中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利益融合,提升中俄经贸合作水平,与俄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使其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参与方和推动者,进而带动与之关系密切的中亚各国积极参与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来。在深化中俄关系同时,还应避免给外界尤其是美欧传递中俄结盟对抗西方的信号,减轻不必要的战略压力。
(二)自美方提出“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中国任何深化与周边国家关系的行为均将被美国视为潜在威胁。因此,美国因素将成为影响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现阶段看来,美方虽然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意图存在较大疑虑,对前景的看法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反应尚处于初步阶段,客观上也为中方提供了向美方增信释疑、增强双方良性互动的机会。因此,一方面我们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美政界、学界、商界等开展公共外交,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性、合作性和互利共赢性,淡化零和博弈及对抗色彩。另一方面要在能源、反恐、维护地区稳定等领域探索和加强中美务实合作的基础,使中美关系在亚太地区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
(三)相对良好的政治关系和互补的经济结构决定了中欧合作前景广阔。我们应继续深化与欧盟的沟通与合作,拓展合作渠道,争取欧洲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把“一带一路”与欧盟投资计划相结合。
(四)由于沿线国家存在着经济水平参差不齐,文化差异性大,有些国家国内政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国家间关系、民族宗教状况错综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等诸多消极因素,势必对“一带一路”建设产生不利影响,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间合作。要加强高层互访,建立双边为主、多边为辅的政府间交流机制,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为高层互访和双边交流的重要内容,增强政治互信,形成政治推动力;提升双边各领域合作水平,丰富合作内容,深化利益融合,调动沿线国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与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相互对接,分国施策,不急于大面积铺开,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通过成功示范,逐步与沿线国家形成共识;要加强对外宣传,尽可能消除沿线国家的安全疑虑;要加大对沿线受援国家的援助力度,发挥援外资金的导向性作用,增强对外援助的战略性和实效性。
四、处理好道义与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正确的“义利观”
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义利观”是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面旗帜,是中国处理同各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过程中,应将义利兼顾的理念融入到“一带一路”建设的方方面面。在政府层面,要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大小国家平等相待,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为一己之私损害他人利益、破坏地区和平稳定。要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不能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对外援助要重义轻利、多予少取。要尊重别国的核心利益,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受援国内政,充分尊重受援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权利。要积极承担力所能及的国际义务,积极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进程,积极参与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多边进程中;要理性承担国际责任,坚持责任、权利与能力相一致的原则。在企业层面,要守法经营,不能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特别不能以破坏当地人文和自然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利益。要在驻在国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打造与当地政府、上下游企业乃至老百姓牢固的利益、责任和情感纽带,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高度利益融合,用“义”的感召力获得沿线国家和人民的支持与信任。在坚持正确义利观的同时,还要确保国家核心利益的安全。习近平曾指出,“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国家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在尊重各国平等、合理、合法权利的同时,决不放弃正当权益,决不以国家核心利益做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