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中国要闻
《全国生态岛礁工程“十三五”规划》发布
2016年10月11日 13: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舒 字号

内容摘要:这是国家海洋局继《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颁布实施后,进一步推进我国海岛事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该规划明确了生态岛礁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程目标,提出到2020年,在100个海岛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岛礁建设模式、标准和长效建设管理机制,引领全国生态岛礁建设。该规划明确将全国海岛分为渤海区、北黄海区、南黄海区、东海大陆架区、台湾海峡西岸区、南海北部大陆架区、海南岛区和三沙区等8个分区,确立了生态保育类、权益维护类、生态景观类、宜居宜游类和科技支撑类等五类工程.

关键词:海岛;生态岛礁;国家海洋局;工程建设;大陆架;黄海区;颁布实施;保障措施;海南岛区;保护法

作者简介:

  光明日报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杨舒10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全国生态岛礁工程“十三五”规划》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国家海洋局继《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颁布实施后,进一步推进我国海岛事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该规划明确了生态岛礁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程目标,提出到2020年,在100个海岛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岛礁建设模式、标准和长效建设管理机制,引领全国生态岛礁建设。

  该规划明确将全国海岛分为渤海区、北黄海区、南黄海区、东海大陆架区、台湾海峡西岸区、南海北部大陆架区、海南岛区和三沙区等8个分区,确立了生态保育类、权益维护类、生态景观类、宜居宜游类和科技支撑类等五类工程,并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按照《规划》要求分步分类开展工程建设,组织建立全国项目库,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岛礁建设。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