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另一方面,地方和部门改革要鼓励创新,积极进行探索突破,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一目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关键词:改革;立法;创新;十八大;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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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改革提供动力,法治提供保障,而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适应改革需要,改革坚持立法先行,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历史性特点。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30多个授权和修法决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既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凝聚社会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有效途径。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上位法、本位法、同位法和下位法。任何改革的内容都会对应特定的主体法律,此类主体法律被称为“本位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指在推动重大改革时,必须全面分析改革所面临的各种法律关系,正确把握相关上位法和同位法需要调整的内容,优先改革相应的上位法和同位法,并在此法律框架下推进本位法的改革。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首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富民强国的必由之路。重大改革做到于法有据要求各项立法做到与上位法相符合、与同位法一致,避免矛盾和冲突,这是尊重法治规律、依法治国的具体表现。其次是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最优路径的基本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求改革在相应的上位法和同位法的法律框架下开展,避免改革出现偏向,甚至出现倒退和违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能使改革保证选择最优的路径,通过分步实施,达到逐步分解各种利益矛盾的目的,避免劳而无功和积累更多矛盾,甚至贻误改革时机。再次,是规范和推进改革的有力保证。重大改革做到于法有据能够使改革在明确正确的方向、选择最优的路径和采取合理的程序等关键性问题上合法合规,保证任何重大改革都能够规范开展。同时,在上位法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在同位法的积极协调和配合下,每项重大改革都能够依法有效处理各方利益的调整和化解各种矛盾的阻碍,确保改革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和获得最终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