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对话
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7年06月01日 05:4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字号

内容摘要:6月1日,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关键词:网络安全;国家网;记者;协调;基础设施

作者简介:

  6月1日,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法律要求抓紧研究起草相关制度文件,比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等。

  针对《网络安全法》涉及的焦点话题,记者采访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他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公布和施行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而且有利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发挥互联网的巨大潜力,在网络安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记者:有报道提到,近期有外国协会和机构建议推迟实施《网络安全法》,担心《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国外企业和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对此有什么看法?

  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的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记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是《网络安全法》新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答:首先按照《网络安全法》要求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统筹,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防护,避免多头分散、各自为政的情况发生。二是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政府主要是加强指导监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要承担起保护的主体责任。三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切实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四是要做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五是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的国际合作。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