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十三五”规划建议当中,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虽然不多,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却是重中之重,深刻勾勒出“十三五”期间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
关键词:法治;思维;发展;法治建设;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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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五”规划建议当中,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虽然不多,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却是重中之重,深刻勾勒出“十三五”期间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规划建议在强调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同时,号召全党和全体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主要矛盾,确立了推动发展的关键理念。
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的理念和法律的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观念和意识。法治方式则是运用法治思维从事法律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的途径和方法。
历史发展到今天,相较于道德、宗教和其他社会规范,法律调整具有一般性、逻辑性、稳定性、程序性、可预期性和权力保障性等优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法律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中心环节和主要调整手段。由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和主导方式。
分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内涵,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人民主权,处理好民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树立法治思维,首先要求树立民主思维,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其次要发扬人民民主,科学民主决策;再次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自主权。
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公民权利体系并监督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为全面推进人权和公民权利保障提供了雄厚的制度依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以法律权利体系的完备为基础,以健全和落实宪法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为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