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勾画了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创新发展等“五大发展行动”,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
关键词:创新发展;保障;职能;创新;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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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勾画了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创新发展等“五大发展行动”,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作用,努力为安徽创新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找准保障促进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统筹科技、产业、企业、产品、市场创新,使创新成为安徽发展最鲜明的特色。检察机关要围绕这些重点,找准着力点结合点,确保各项工作有的放矢。
一要保障促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要密切关注创新投资重点,紧扣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示范专项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专项预防,保障全省创新驱动发展规划落到实处。要严肃查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重大创新项目申报、实施中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创新环境。要紧密结合办案,剖析案发规律,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年度报告、专项报告等形式,督促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改进管理监督,帮助科研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政府创新资金投资安全。
二要保障促进创新领域体制改革。要围绕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围绕高校院所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干预科研创新活动而导致的重大科研创新项目流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切实为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企业创新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主动加强以案释法,帮助其提高依法创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围绕科技金融和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惩治预防产业发展基金配置、财政科技资金发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最大限度防止创新资金 “跑冒滴漏”。结合执法办案,依法妥善处理创新发展中的新类型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创新氛围。
三要保障促进知识产权合法权益。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依法惩治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优势产业等领域假冒专利犯罪,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创新项目资金申报、验收、转化、应用、推广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强对妨害创新发展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决、适用强制措施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促进创新环境优化。加强涉及创新资金和收益分配纠纷、创新创业人才劳动争议、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纠纷、军民技术纠纷等民事案件审判、执行监督,加强涉及科技创新枉法裁判、虚假诉讼、虚假调解等行为监督,挂牌督办一批妨害创新发展重大案件,营造开放公平的创新环境。
四要保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发展、损害企业信誉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非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等行为,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各类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发挥检察视频接访等平台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要结合“江淮双创汇”行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预防咨询,提升创新主体法治保护意识,明确法律风险红线,促进创新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要保障促进创新环境和谐稳定。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创新发展的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个人极端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建立健全偷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整治机制,积极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社会环境。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综治工作,加强检调对接,化解矛盾风险,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为创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