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时指出, “陕西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这需要构建科学系统的生态环境建设机制,扎实推进陕西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生态环境;科学系统;陕西省;渭河;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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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时指出,“陕西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生态环境建设也是陕西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基础。这需要构建科学系统的生态环境建设机制,扎实推进陕西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主导和监管机制,强化政府的生态环境建设责任
一是构建科学的生态环境建设考核、监督机制。2016年1月实施《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探索环境保护由原来单一督促企业向督促政府转变。2014年陕西省在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大幅度提高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权重,强化政府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责任。今后还要进一步健全考核方式,将上级部门考核、公众考核、专家考核、第三方评估有机结合,强化公众认可度。
二是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建设奖惩机制。为治理“陕西母亲河”渭河污染,2009年出台《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等法规,要求渭河治理不达标的设区市缴纳相应的污染补偿金;全年水质达标或水质明显改善的设区市,省财政给予“以奖代补”奖励。2015年渭河出省断面保持Ⅳ类水质,提前一年并提高一个类别完成国家考核目标。2014年出台《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暂行办法》,将考核结果与享受中央转移支付相挂钩。
三是构建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合作机制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这决定了生态环境建设必须打破区域界限,注重加强同周边省份合作,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机制,共同进行生态环境建设。陕西省与渭河上游的甘肃省合作,跨省补偿渭河上游的天水市、定西市,支持甘肃省内渭河上游的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渭河水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