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
关键词:生态文明;盐田区;理念;绿色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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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坐落于深圳东部的盐田区,历届区委区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持之以恒地走“不求最大、但求最优”的特色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盐田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工作主轴,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项目,不断探索和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成功创建华南地区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区”。2015年12月,盐田区与大鹏新区联合代表深圳东部湾区,被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列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单位,标志着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13年至2016年,辖区环境空气优良率由92.9%上升至98.6%,PM2.5年均值由3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2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优于欧盟标准;在全市实现河流、近岸海域、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率先实现省级宜居社区全覆盖,荣获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六连冠”,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盐田核心竞争力和闪亮品牌。2017年9月21日,盐田区获评广东省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贯彻生态优先理念高擎“绿色指挥棒”
多年来,良好的生态环境一直是盐田最具代表性的金字招牌。对“生态优先”理念的一路坚守和发展,是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的关键。近年来,盐田区紧抓机遇聚焦生态,迅速组织召开生态文明高层研讨会,聘请环境保护部等机构专家、学者前来为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把脉。区委、区政府作出“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全区工作主轴”的战略部署,并以一号文件出台《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双组长”,将生态办设为常设机构,建立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编制《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实施《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行动方案(2013—2015年)》等配套文件,以制度纲领形式明确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路径、重要举措和重点生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着制度在生态创建系统工程中的引导、规制、激励和约束作用。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层层分解至具体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个人,465项工作任务全部高质高效如期完成。2016年,区委、区政府再次以一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确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初具规模、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初步形成等六大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形成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大标志性亮点”,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区。“盐田区被列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单位,是全区奋力迈向‘美丽中国’典范城区的‘起跑线’,我们只是拿到了决赛的‘入场券’,真正的大赛还在后面。”盐田区委书记杜玲表示,展望“十三五”,盐田区将肩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任,紧抓东进战略的历史契机,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球航运物流枢纽城区和山海旅游美城、民生幸福优城的目标砥砺前行,争当全国绿色发展的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