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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7年09月15日 17: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冯烨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检察干警文明素质,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9月 15日上午,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八楼会议室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道德讲堂,党组书记、检察长雷邦华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题,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一次道德文明洗礼。其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雷邦华同志强调:作为检察干警,一定要带头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认真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文明办案、文明监督、文明接访等,以更高的文明标准要求自已,将《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最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对文明行为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认识到了文明行为的重要性,今后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文明素养,身体力行,自觉成为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关键词:条例;检察干警;文明行为;人民检察院;雷邦华同志;从江县;贵州省;道德文明;全院干警;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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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检察干警文明素质,提升检察机关形象,9月15日上午,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八楼会议室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道德讲堂,党组书记、检察长雷邦华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题,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一次道德文明洗礼,使全院干警的文明素养得到进一步升华。

  首先,雷邦华同志用生动的语言向大家讲述了文明行为的定义,随后向大家详细讲解《条例》的内容,讲解中,雷邦华将《条例》归纳为五大方面,并借助PPT向大家一一展示,简洁易懂,使全体干警一目了然,更好理解其内容。

  其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雷邦华同志强调:作为检察干警,一定要带头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认真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文明办案、文明监督、文明接访等,以更高的文明标准要求自已,将《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最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对文明行为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认识到了文明行为的重要性,今后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文明素养,身体力行,自觉成为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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