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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辩证法
2016年12月06日 08:1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执笔人:张四梅 字号

内容摘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开始。

关键词:领导干部;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关键少数;从严治党;治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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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开始。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为党执政兴国的排头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清晰、有力的回答。

  抓好“关键少数”,是唯物辩证法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

  在从严治党的伟大工程中必须坚持辩证法的全面观点,不能忽视哪一方面,不能搞形而上学的平衡论。“关键少数”是在复杂事物的发展中数量较少但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准则》的说明中强调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是紧紧抓住了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对此,《准则》及其说明从两个角度进行了阐释。

  从正面因素来看,在党和国家革命与建设事业的进程中,领导干部起着表率作用,这种表率作用是由党的性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决定的。习总书记曾指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各级领导干部是国家各项事务的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和管理者,如果都能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能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和全社会作出表率。因此,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言行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其自身,也会影响到一个单位,乃至全党全社会的风气,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

  从潜在风险而言,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不好,可能会产生致命的负面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引擎,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如果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导致失去人民群众拥护,影响社会发展秩序,后果不堪设想。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过:“那么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在《准则》的说明中,总书记深刻指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这些现象如不及时治理,将会带来更多的问题与矛盾,甚至影响到党的执政安全。

  抓好“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如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准则》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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