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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016年01月14日 09: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陆继锋 字号

内容摘要:日本位于欧亚板块、太平洋板块、菲律宾板块交界处和太平洋火山带,地震、台风、火山、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是最易受灾的国家之一。

关键词:救援;救援队伍;灾害;学习;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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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位于欧亚板块、太平洋板块、菲律宾板块交界处和太平洋火山带,地震、台风、火山、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是最易受灾的国家之一。作为发达国家,日本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高,核泄漏、瓦斯爆炸、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不断出现,危及民众安全,影响社会安定。日益频发、多发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着日本民众的生产生活,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全感,也客观上促使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建设了具有一定规模、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并积累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经验。

  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构成

  日本专业化救援队伍由消防、警察、自卫队和医疗机构等基本力量构成。其中,日本消防队伍是应急救援的最主要力量,担负灾害信息收集整理和公开发布、医疗救助以及伤员急救等重要职能。中央层面,日本消防厅成立了由8个专业化部队构成的灾害紧急消防救援队,各地消防署也设有相应的消防救援队,开展各类事故灾难的抢险救援工作。日本要求其消防队员除参加救援活动外,70%以上的时间用于救援训练,每年都举行全国性消防救援技术比赛。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法律规定消防队应承担医疗救援职能,其医疗救援次数几乎占到80%以上的出动任务。在救援现场,消防队员可以诊断基本症状,尽快与就近急救中心联系,确定诊断医生后迅速将患者送往医院。对于一般的社会消防员,日本也有着比较高的要求。日本规定,所有消防员都需要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日本政府开设了消防员培训班,进行防火知识、防灾责任、设备操作等内容的培训。警察是日本救灾抢险的又一支重要力量。日本警察制度设立于1874年,二战后制定了《警察法》,确立了其警察制度框架。《灾害对策基本法》规定:警察不但要参与防灾减灾计划制定,在灾难来临时还要担负维持社会秩序、迅速收集灾害信息、传递灾害情报、征用和保管救援物质、指挥受灾群众避难、寻找失踪人员和验尸等救援职能。日本依托其警察制度建立了专门的应急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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