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图为李春明代表。
关键词:湖北;法治;保障;湖北省;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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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春明代表。
□ 法制日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文/图
制定全国首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作出决定推进绿色发展、开展跟踪监督促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圈可点的这些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和全省群众的点赞与好评。
“我们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努力使湖北人大工作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有作为、在全国人大系统有地位。”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说。
围绕中心立法推进重大改革
如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地方立法要服务改革创新,努力将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的决策转化为地方性法规,体现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湖北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李春明说。
惟改革者进,惟改革者强,惟改革者胜。李春明介绍说,在省委领导下,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从立法层面多做工作。
2015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这是‘全国首部’有关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监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招投标市场体系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李春明说。
今年1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
李春明介绍说,《湖北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建立保障激励、监督考核及容错免责等机制,为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激励和保护改革者,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改革发展动力和创业创新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使立法适应改革、使改革于法有据,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2015年对现行188件省级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了29件、废止了1件,力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李春明透露,为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省人大常委会正在抓紧制定《湖北省价格条例》;为有力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人大常委会还正在制定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作出重大决定守护绿水青山
以绿色为标志的碧水、青山、净土、蓝天,是最基本最现实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李春明告诉记者,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省委提出的“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顺应群众对建设美丽湖北的新期待。
李春明如数家珍地向记者讲述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绿色发展的作为——
2014年,湖北在全国领先作出《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提出营造绿色山川、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推行绿色消费、树立绿色新风的目标任务。
2015年,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李春明透露,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湖北省农民群众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知晓率达91%,2015年夏季主要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比上年下降82.2%,部分市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开始显现。
除了作出重大决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还注重运用立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成果通过立法凝聚为全省人民的共识。
据了解,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绿色发展中先行先试、勇于担当,3年推出3部重要法规。
2014年出台“史上最严水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及时修订颁布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今年《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获得代表大会通过,重大立法成果在美丽湖北建设的征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执法监督优化发展环境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李春明说,围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努力做到“真监督、真支持”,为实现“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目标作出新贡献。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大工作如何有新作为?
“深入贯彻省委‘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着力开展监督工作,是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点。”李春明说。
记者了解到,2012年,湖北省人大制定了《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并连续3年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有力促推全省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此基础上,去年我们进一步开展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问题整改落实。”李春明说。
2015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6类28项问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交政府及其部门办理;省直20多个部门出台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废止或暂停一批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系列减负措施,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除了加强执法监督,湖北省人大还注重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人大的重要职责。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李春明说。
2015年,湖北人大首次将社保基金预算纳入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范围,首次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实现预决算全口径审查监督;启动对政府支出预算、支出政策及绩效的审查监督机制;开发运行在线监督预警软件,实行预算执行自动化、智能化监控,提升预算执行监督效率。
对记者关于人大监督如何取得实效的提问,李春明说,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同步报告机制,去年在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同步听取审议省教育厅、省地税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经过共同努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1.6%,为历年最好。
法制日报北京3月8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