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专题报告该省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以及2015年7月以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工作情况。
关键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检察院;工作;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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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田毅)近日,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专题报告该省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以及2015年7月以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工作情况。
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诉法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并就如何把握逮捕的事实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及社会危险性条件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完善逮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个案剖析、案件质量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和逮捕质量通报等制度;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试点;强化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引导侦查、快速反应机制;在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对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监督和重大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试点工作;坚持少捕慎捕,以无社会危险性对20069人作出不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不捕3127人,不捕率为40.2%。
2015年7月,湖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对工程建设中的“砖霸”“沙霸”、强揽工程、阻工现象所涉嫌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以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不诚信经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惩治。一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6件414人,监督撤案117件,纠正漏捕158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33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9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