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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成立 损人不利己 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是个错误信号
2016年08月08日 09:3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邱海峰 字号

内容摘要:近期,欧盟一周之内两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明显。对此,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表示,呼吁欧盟信守在国际场合下作出的承诺,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避免向外界发出错误信号。

关键词:欧盟;贸易救济;错误信号;聚焦;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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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欧盟一周之内两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明显。8月4日与7月29日,欧委会分别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钢板产品、原产于中国的螺纹钢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并决定实施税率分别为19.7%-22.1%和18.4%-22.5%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对此,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表示,呼吁欧盟信守在国际场合下作出的承诺,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避免向外界发出错误信号。

  人为设障故意刁难

  为了对中国钢铁产品实施反倾销,欧盟习惯于巧立名目。在最近两案中,欧委会采取了调高欧盟产业目标利润率以及实施追溯征税措施的做法。而事实上,这是欧盟的故意刁难。

  在对中国螺纹钢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一案中,欧委会采用了调高欧盟产业目标利润率的做法。但目前全球钢铁业生产经营普遍面临困难,螺纹钢作为低端钢铁种类产品,很难有较高的行业利润率。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指出,欧委会依照欧盟产业要求大幅提高产业目标利润率的做法缺乏合理依据,最终目的是提高对中国企业的最终反倾销税率水平。这一做法实质上是人为设置障碍,排斥中国产品,对欧盟产业提供不合理的保护。

  就实施追溯征税措施这一做法,据商务部介绍,欧盟曾数次采取进口登记措施,但最终并未转化为追溯征税措施,本案成为近年来首个对进口商追溯征税的案例。此举增大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正常的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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