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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产权 观念改变同等重要
2016年12月02日 09:42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侯欣一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甫经出台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关键词:产权;保护;人民政协报;观念;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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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甫经出台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之所以如此,笔者以为,第一,《意见》是1949年以来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它从正面回答了全社会普遍关心的财富安全问题,切中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迫切、最需要正视的关切,回应了社会各界的现实担忧;第二,从十一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产权保护的制度思路和基本原则。其中“有恒产者有恒心”等表述,让人印象深刻。

  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提升综合国力和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家顺应民意出台了一系列调动公民创造财富的政策,30多年过去,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行以及法治的发展,也初步形成了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的环节和问题:如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不够;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强拆、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缺乏诚信和契约意识,招商引资时敲锣打鼓,项目上马后关门打狗,视外来投资的民营企业为打土豪的对象;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一些执法机关利用刑事手段对待经济主体之间的一般经济纠纷,司法对产权保护的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公民对国家的信心,以及对社会的良好预期。

  调动公民创造财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固然重要,也值得赞扬,但能否创造出保护产权的制度,真正考验政府执政能力。

  保护产权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就一般而言,出台的《意见》能否落实有赖于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行。如加快立法,尽快制定民法典,提高民事法律的体系化程度;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等无疑都很重要。但笔者认为,观念的改变同样不可忽视。首先,必须在全社会树立起合法财产不可侵犯的观念。财产权是人权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没有财产权其他一切权利都缺乏真实的支撑基础。财产保护不分公私,只要是合法的财产就必须坚决保护。其次,下决心改变仇富的社会心态。如果任仇富的心态长期存在,不劳而获、贪污腐败、浪费、暴殄天物等现象就无法消除,勤劳、公平公正、爱惜资源等良好的社会风气也很难形成。因此,保护合法财产,营造一个尊重创造财富的人的社会氛围和文化,是向人性的回归,是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建立一个好的社会的起点。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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