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
关键词:学位;授权;评估;研究生;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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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点评估,有了刚性是否还可留点弹性
刘虹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到底是个啥评估?
在我国,学位授予权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它的最高权力拥有者是国务院及其学位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共授予了500多家机构博士学位授予权。在过去的20年中,我国的研究生培养规模经历了急剧的扩张,其中博士生培养人数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各界广泛认为培养质量堪忧,因此建立质量控制机制非常紧迫。
2010年,出台的国家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了详细的部署。此后,于2013年出台的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和2014年出台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对以质量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和以质量为导向的研究生学位点评估进行了详细规定。据此规定了两类合格评估:一类是针对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每6年须进行合格评估;第二类是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须接受的专项合格评估。
也就是说,老的学位点参加常规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新的学位点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