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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大从严治校:“劝退”让学生混不了日子
2016年10月10日 08:3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晋鸣 申艳平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南京林业大学一年半内劝退49名学生的消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据悉,该校在2014年下半学年劝退了18名学生, 2015学年劝退了31名学生。同时,校方要加强和家长的沟通,让家长对学生的学业起到督促和帮助作用。

关键词:学生;警示;劝退;日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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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退”让学生混不了日子

  ——看南京林业大学如何从严治校

 

  近日,南京林业大学一年半内劝退49名学生的消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据悉,该校在2014年下半学年劝退了18名学生,2015学年劝退了31名学生。而在2016年上半学年,该校又劝退了18名学生。  

  南京林业大学的做法让“从严治校”成为热议话题。对于“劝退”,各方说法不一。有人说,如此严苛不免有些小题大做。也有人认为,建立淘汰机制才能保障高校教育质量。“劝退”的意义是什么?又该如何看待它?  

   “劝退”亮起学业警示灯  

  “从前只有期末考试前,自习室的座位才会紧张。现在一到周末,自习室就人满为患。”南京林业大学大四学生李箐说,自从学校开始因为“挂科”劝退学生后,同学们的学习就告别了“考前突击”。  

  2014年秋,一份《本科学生学业警示及帮扶办法(试行)》发到了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的手中。《办法》提出了对学生学业加强管理的“警示制度”,规定要对挂科、修不满学分者作出“学业警示”处理。学业警示根据轻重程度分为三种:黄色警示、橙色警示和红色警示。受到“黄色警示”的学生将有老师专门帮助;受到“橙色警示”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但“橙色警示”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做退学处理;受到“红色警示”的学生,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作退学处理。  

  “警示只是手段,我们的目的是帮助学生进步。在被劝退后,学生仍有‘复活’机会。他们可以向学校申请一次试读,试读期满后,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恢复学籍。”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处长闵永军说,警示制度能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业问题,并帮助学生顺利毕业。闵永军告诉记者,自新规实行以来,学生们的成绩得到了提升。“今年上半年的挂科率只有5.06%,远低于2011年的17%。”  

  淘汰机制防止“混日子”  

  其实,“劝退”早已不是新鲜事,南京林业大学也非个例。教育部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2013年山东大学就曾对97名学生作出劝退决定,引起不小争议。清华、北大、上海交大等名牌高校每年也有部分学生因学业不合格而被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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