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学校层面,核心素养需要在学校办学理念和学校对学生核心素养的诉求两方面发挥作用。依据课程转化理论对核心素养在学校课程中的作用进行层级分析,可以得到三个层级:意向—计划的转化,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学校课程结构;文本—经验的转化,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理解;共通—个性的转化,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学生发展规划。
关键词:核心素养;课程转化;学校课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吕立杰,李刚,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吕立杰,1969年生,女,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李刚,1988年生,男,河北保定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研究。
内容提要:在学校层面,核心素养需要在学校办学理念和学校对学生核心素养的诉求两方面发挥作用。依据课程转化理论对核心素养在学校课程中的作用进行层级分析,可以得到三个层级:意向—计划的转化,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学校课程结构;文本—经验的转化,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理解;共通—个性的转化,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学生发展规划。
关 键 词:核心素养 课程转化 学校课程
基金项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自主课题资助(2016-03-012-BZK01)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16)11-0050-07
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推动课程改革已成为国际趋势,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均给予高度关注。2014年,我国颁布《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将核心素养界定为“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的确立对学校办学方向的把握,对国家课程、学校课程的发展都具有引领价值。核心素养需要透过国家课程,透过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对学生核心素养的诉求转化为学校课程,转化为教师的教学理解,转化为个性化的学生发展规划。
一、核心素养与学校办学理念
(一)核心素养的特征
1.关键性
核心素养是关键素养,是个体终身发展所需众多素养中居最关键、最核心位置的素养。核心素养非全面素养,而是应生活情境需求所不可或缺的素养。核心素养的关键性决定了其同时具有共同性与基础性。核心素养是每个人都必备的共同素养,是个体未来发展的奠基素养。核心素养的关键性不是由个体决定的,而是由整体决定的,是特定时间特定空间对于个体素养要求的集中反映。核心素养虽然是新近提出的概念,但却是可以跨越千年的概念,其关键性在不同时代的表征是会发生变化的。例如,身体健康在农业时代是关键素养,是当时人类生存繁衍的重要素养,但是在信息时代,身体健康只能称为基础素养,就不能称为核心素养了。
2.综合性
核心素养的综合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静态的综合性,一方面是动态的综合性。核心素养静态综合性是指核心素养是对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要求的综合表现。核心素养指向的不是独立知识,也不是独立能力和独立思想,而是几者的综合。核心素养不再是三维目标的肢解,矫正以往重知识、轻能力、忽略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偏失,更加注重一体化、连续性培养。核心素养动态综合性是指核心素养在个体行动与情境中表现出一定的综合性。任何核心素养单体不能独立完成问题解决,为了达成某一目标,核心素养之间交叉综合,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形成问题解决策略与解决方案。
3.关联性
核心素养兼具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连接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在个体方面,核心素养的获得能够使个体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变化。在社会方面,核心素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同时是社会发展的基石,社会良性发展离不开个体素质的提高。核心素养体现了个体发展对自身的要求,体现了社会发展对个体的要求,其双重内涵赋予了核心素养的重要地位与重要作用。核心素养的这种关联性,对个体与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
4.生成性
在一段时间内,核心素养是稳定性素养,而在一段时期内,核心素养是生成性素养。核心素养的生成性包含两个方面,核心素养的累积生成性与核心素养的跃迁生成性。核心素养的累积生成性是指对于某种核心素养,其形成是阶段性的,而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不断发展与完善的,是在学生不同发展水平体现出不同发展层次的。核心素养的跃迁生成性是指应时代发展需求所要求的、以往没有的、被认识到后纳入学生发展体系的核心素养。
(二)学校办学理念体系中的学生核心素养
每所学校应该有自己的办学理念,办学理念是学校的教育主体校长以及全体教师对教育的价值追求。办学理念具有独特性,是特定的教育主体对共同的教育方针个性化的理解或者对教育意义个性化的价值期待,会以特定群体特色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人群长期稳定地聚集的地方,一定会有社会结构,产生社会交往,人在社会性交往中,自然形成对人、对事的标准、惯例、价值取向,不同的学校会有不同的特色文化,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它潜在并有力地支配着学校教育者的教育行为,甚至形成明确而独特的对教育意义的追求。
近些年,我国很多学校都在有意识地反思并明确提出自己的学校办学理念。本研究搜索了全国20所示范性高中网站,分析其提供的学校发展规划。可以发现,学校在拟定自身发展方向的时候,往往存在两个层面的表述:宏观的育人目标和具体的预期的学生样态。在第一个层面中,宏观的育人目标以办学理念形式被提出来,是对理想的人的总体描述,最常见的表述方式是“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谐发展”“多元发展”。学校理念提出了学生培养的方向,包含了学校对学生发展独特性的价值追求。学校理念是学校育人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是学校课程规划、校本课程开发的取向与依据。在第二个层面中,是将宏观的育人方向分解,描绘成试图通过学校教育塑造的学生品格与能力,是学校希望通过自身的教育过程,获得的教育结果。从这20所示范高中的学校规划来看,各所学校或清晰或隐含地表述了这种诉求,只是有的学校把这种诉求直接称为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有的把这种诉求隐含在学校总体课程目标之中,有的隐含在育人目标之中,有的关注素养的内容,比如“学会关心、学会创造、领袖资质、健全人格、民族情怀、国际规范、创新能力”等,有的关注素养的品质,例如“资优”“潜能”“个性充分发展”等。
(三)学校追求的学生核心素养是个性化的核心素养
学校的办学理念承载着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目标,也体现着学校自身发展需求与特色,学校理念是国家办学方针的特色化表现。每所学校提出的学生核心素养诉求应该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分解,同时也是学生核心素养的特色化、个性化表述。也就是说,在国家提出核心素养之前,很多学校已经开始自觉地探索学生共同素养、核心素养等问题,国家核心素养的提出不是教育目标的更改,而是进一步明晰,学校提出的学生核心素养是在承诺依据国家教育目标,培养学生共通素养、核心素养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差异、学校特色、学生需求而提出的个性化、特色化了的素养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