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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激发办学活力 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7年04月10日 09:1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柴葳 字号

内容摘要:4月6日 ,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关键词:改革;放管服;办学;活力;高等教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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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柴葳)4月6日,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有利于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宝生指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立足全局,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陈宝生强调,要紧紧围绕落实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抓住关键,切实解决高校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一是把简政放权作为推进改革的牛鼻子,进一步在学科专业设置、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放权。二是把放管结合作为推进改革的保险栓,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着重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高校制度建设与自我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审计监督、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强对高校办学行为的监管。三是把优化服务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加强协调与指导,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基于数据分析的检测机制,淡化“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为高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陈宝生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优良作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协同推进,制定配套文件,强化学习宣传,全力以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主持会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发言。教育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直属高校及省会城市地方高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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