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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的两个层面与历史存在的四种形态
2016年05月09日 11:14 来源:《社会科学家》 作者:张玉 公维军 字号

内容摘要:历史研究的是“过去”。在“重构论”、“建构论”及“解构论”这三种史学理论下,对“过去”的研究都是从对“事实”的构拟开始的。“事实”是被建构出来的,是被置于某种描述之下的“事件”。“事实”又有两种表现形式:物(事物)与事(事件),二者也成为了历史研究的两个基本层面:考古学强调“物”的研究,而中国传统历史学则侧重于对“事”的探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历史研究是一个将史料转换成“事实”乃至过去某个面相或者某个片段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往往是在历史学家的精神观念中进行的,由此加入了历史学家个人“主观”解释的成分,形成了历史的另一种形态——“观念中的历史”。观念中的历史与过去真实客观地发生过的历史、史料中的历史以及作为历史学家研究成果的历史一样,都是历史存在的形态之一。它使得历史解释完成了由“客观”的“史料”向带有“主观”解释色彩的“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之间的转化。

关键词:事物;事件;观念;主观

作者简介:

  作者:张玉 公维军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周礼)礼器神话与中国礼制话语研究》(13czw022)阶段性成果

  摘要:历史研究的是“过去”。在“重构论”、“建构论”及“解构论”这三种史学理论下,对“过去”的研究都是从对“事实”的构拟开始的。“事实”是被建构出来的,是被置于某种描述之下的“事件”。“事实”又有两种表现形式:物(事物)与事(事件),二者也成为了历史研究的两个基本层面:考古学强调“物”的研究,而中国传统历史学则侧重于对“事”的探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历史研究是一个将史料转换成“事实”乃至过去某个面相或者某个片段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往往是在历史学家的精神观念中进行的,由此加入了历史学家个人“主观”解释的成分,形成了历史的另一种形态——“观念中的历史”。观念中的历史与过去真实客观地发生过的历史、史料中的历史以及作为历史学家研究成果的历史一样,都是历史存在的形态之一。它使得历史解释完成了由“客观”的“史料”向带有“主观”解释色彩的“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之间的转化。

  关键词:事物 事件 观念 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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