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既蕴含着治理理论的深厚基础,也彰显出现代社会治理的强烈现实需求。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社会治理;公共需求;现代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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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既蕴含着治理理论的深厚基础,也彰显出现代社会治理的强烈现实需求。对于这一治理格局而言,当前的焦点在于“如何构建”的问题。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是一个庞杂的议题,涉及诸多方面和多重影响因素,其关键在于机制构建。调研发现,这种机制建设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数量供给,而是要通过形成机制群或机制综合体以提升机制的整体效能。
构筑有效的公共需求捕捉机制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核心在于“共”。这种“共”的本质要义是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理事、共同分享。既然要实现共同参与、共同协商,那么就应该了解彼此的需求偏好和利益诉求。客观而言,对公共利益诉求的忽视是当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也正是它导致公众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之间严重脱节。这一问题并不是个案,还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并对社会治理的绩效提升产生严重制约。要瞄准公众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基准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需求捕捉机制,以保障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共享社会治理成果。首先,要切实尊重各类参与主体的真实意愿,真正体现其主体地位和作用。在社会治理中,只有参与者最了解自己的需求和意愿,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可能完全、真正了解其利益诉求和主观态度。因此,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以防出现“好心办错事”的局面。当然,尊重参与者主体意愿,并不是排除政府的引导作用,更不能将其理解为政府不管。其次,要建立健全公共意见搜集机制。现行社会治理信息搜集机制主要是基于政府或公众等单一主体的意愿表达。这种信息搜集机制要么假设政府充分了解公众需求,要么假设公众完全真实地显示需求偏好。事实证明,这种需求信息搜集机制并不完全真实有效反映客观现实。因此,要剔除单方面依靠政府或公众的无限需求表达机制,建立“政社合作”的社会治理需求表达机制。比如,可通过政府和居民代表共同参加座谈协商的形式,甄选、辨别需要列为社会治理的当前重点问题。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广泛深入调查,了解公众需求并列出详细的公共服务需求数量和成本,进而在相关利益群体中进行调查,让其划出偏好次序。这种需求表达机制既符合政府要求,又能兼顾公众实际需要,能实现公共服务的供需一致。
构筑多元主体开发培育机制
治理理论的一个原初指向就是主体多元化。与理论探讨相对应的客观现实也提出了治理主体多元化的需要。在开放、包容、多元的现代社会治理中,面对复杂多样的利益诉求和各种各样的问题,没有哪一个治理主体能独当一面、单枪匹马地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寻求多元主体的合作互动。然而,调研发现,当前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即使有些主体尝试着参与社会治理,其力量和作用也不均衡。比如,对社会治理能发挥拾遗补缺作用的社会组织,虽然政府花了大力气培育,数量也在日益增多,但真正发挥作用的非常少,服务能力极为有限。一些社会组织处于“无专职人员、无正常活动、无公益性质”的“三无状态”。在政府系统内部也存在不均衡的问题,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整合,难以形成合力。这说明,当前要重视多元主体的开发及培育。在这个过程中,亟须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政府要树立包容、融合性思维。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组织正在成为一支重要的参与力量,政府要坚持宽容、包容、合作、开放的理念,正视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不必想当然地以为社会组织的发展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把可以给社会组织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去承办。在此基础之上,按照“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原则,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从准入门槛、资金支持、规范引导、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配套设置,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其二,培育锻造公众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有关公共生活的准则,是公共领域的行动准则,它能够引导公众自主地作出判断和选择,帮助公众形成理性品质,对社会治理活动至关重要。公共精神对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来说非常重要,但是现实场景却不容乐观:公共精神的缺失和匮乏正成为一大难题。因此,要把有效培育公共精神作为提升现代社会治理水平的现实议题。比如,积极培育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公众文化”、引导公众参与公共生活,将社会成员看作独立个体而不是“附属物”,激发社会成员的主体意识、自主意识和权利观念,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大力实施各类教育活动和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协同合作、和谐包容、尊老爱幼、勤劳致富、文明生活等核心价值理念,继而变动员式参与为主动式参与,积极参加社会治理活动。
本文系南京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空间拓展及其建构路径研究”(18X05)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