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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可持续生计视野下农村反贫困路径
2018年07月18日 09: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磊 字号
关键词:贫困人口;治理体系;脱贫机制;可持续能力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反贫困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年均减少贫困人口超过1300万。当前,中国农村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难度越来越大,已脱贫的低收入人口返贫压力上升。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贫困人口;治理体系;脱贫机制;可持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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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反贫困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年均减少贫困人口超过1300万。截至2017年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1%。中国实现了“迄今人类历史上最快速度的大规模减贫”。然而,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贫困人口比例低于5%时,反贫困难度将显著加大,实行综合性、预防性反贫困措施方能奏效。当前,中国农村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难度越来越大,已脱贫的低收入人口返贫压力上升。在此背景下,脱贫工作应该从追求减贫速度与数量,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建立长效脱贫机制转变。

  农村贫困说到底是农户的生计问题,根除农村贫困的关键是实现贫困农户生计的可持续。因此,农村反贫困不仅是要增加贫困农户的当期收入,更重要的是激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增强贫困农户抵御生计风险、战胜贫困的能力。可持续生计视角下的农村反贫路径优化,坚持以贫困农户生计需求为导向,通过将反贫困资源精准地配置在对贫困人口和经济增长具有投资性质的项目上,改善贫困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从而彻底打破贫困恶性循环,有效防止贫困发生和脱贫再返贫,在根本上缓解乃至消除贫困。实现以上目标,需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以生计需求为导向的复合型农村贫困治理体系

  中国农村反贫困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根本原因是采取政府主导的反贫困模式。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包揽一切,而是应当根据中国国情和农村贫困形势变化,建立起以生计需求为导向,以贫困农户为中心,以农村基层社区为场域,由政府主导,市场、社会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复合型农村贫困治理体系。这一治理体系下的农村贫困治理是一个由多元主体以更加多样的扶贫形式和更为灵活的运行方式,充分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生计需求,提高贫困农户生计能力,进而优化其生计策略的过程。

  在复合型农村贫困治理体系中,政府应当调配与整合多方资源,市场、社会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应当有序承接脱贫工作职责,参与脱贫政策制定与评估。与此同时,要积极推动农村脱贫治理层级的扁平化,强化社会力量在农村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要大力动员各种类型的社会力量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农村脱贫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其链接社会资源的优势。要依托社会力量拓宽扶贫资金的筹集渠道,增加其对贫困农户的知识、技术以及脱贫致富信息等各种非物质资源供给。

  二、依托脱贫攻坚政策,增强贫困人口发展的主体意识

  实现贫困农户生计可持续,核心是要激发贫困人口主体意识,全力调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贫困人口在扶贫项目实施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如果忽视了贫困人口主体意识的培育,不但扶贫资源和扶贫项目无法与当地实际贫困情况有效对接,而且还将造成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政府的高度依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穷志不能短,扶贫先要扶志。要依托脱贫攻坚政策,以贫困村为平台,积极发动贫困农户参与扶贫项目决策与实施的全过程,为贫困农户创造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赋予贫困农户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脱贫攻坚行动主体不仅要做资源的提供者,还要做贫困农户权能的催化者、激发者。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推动以及典型示范等方式,转变贫困人口发展观念,进一步激发贫困人口权能,提升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以此促进并维系贫困人口与整个反贫困行动网络的持续互动,合理、有效地利用扶贫网络中的资源。不仅如此,还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以及村级组织的扶贫积极性,赋予基层部门更多的扶贫资源和资源配置权,要以治贫效果作为考核行政官员的主要因素,形成长期利益激励机制。

作者简介

姓名:王磊 工作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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