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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为地方全民阅读立法
2016年04月05日 11:07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作者:梅园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3月2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四川省成为继江苏、湖北、辽宁、深圳之后,全国第五个通过地方性全民阅读法律性文件的省市,也是西部第一个为全民阅读立法的省市。

关键词:全民阅读;四川省;立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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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3月2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四川省成为继江苏、湖北、辽宁、深圳之后,全国第五个通过地方性全民阅读法律性文件的省市,也是西部第一个为全民阅读立法的省市。

  《决定》将4月23日世界阅读日确定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日。《决定》明确了全民阅读的原则,即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支持、服务大众、公平便利,同时以倡导和促进全民阅读为目的,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全民阅读中的职责和要求。

  《决定》要求,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设施应当依法实施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学校图书馆(室)等单位及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

  《决定》强调了对特殊群体基本阅读权利的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福利院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随居子女等未成年人在阅读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关注并满足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阅读的基本需求。建立全民阅读活动的评价机制,运用调查评估成果和公众评价,科学指导和推动全民阅读。(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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