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4月 5日,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法学教授桑迪普·高普兰在“对话”网撰文称。当前,一些国家开始制定相关法律以应对虚假新闻,但这些法律在实际操作中似乎打击了真实新闻的传播,产生了人们未预料到的后果。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于4月 2日通过了反假新闻法案,对虚假新闻进行定义,并规定对于任何恶意制造、传播、转发虚假新闻的人,最高可判处6年监禁。同时,只要虚假新闻的内容或者受害者涉及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公民或组织,该法案也适用于非马来西亚国籍的人。目前,一些国家的反假新闻法律是一种妥协行为,应当增加更多的监管选择来完善整体机制,如对合法新闻传播渠道予以资格认可、设置搜索引擎的责任制度以及对诽谤中伤采取补救等。
关键词:虚假新闻;传播;假新闻法律;桑迪普·高普兰;澳大利亚;真实新闻;法案;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监管;诽谤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4月5日,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法学教授桑迪普·高普兰在“对话”网撰文称,当前,一些国家开始制定相关法律以应对虚假新闻,但这些法律在实际操作中似乎打击了真实新闻的传播,产生了人们未预料到的后果。
高普兰提到,近期,美国蒙莫斯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7%的美国人认为该国主流媒体存在报道虚假新闻的行为,且1/3的人认为这种行为时常发生。澳大利亚人对该国媒体的信心也很弱,只有约32%的民众表示信任。
公众的不信任与其他因素掺杂在一起推动了各国关于虚假新闻的立法进程。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于4月2日通过了反假新闻法案,对虚假新闻进行定义,并规定对于任何恶意制造、传播、转发虚假新闻的人,最高可判处6年监禁。同时,只要虚假新闻的内容或者受害者涉及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公民或组织,该法案也适用于非马来西亚国籍的人。此外菲律宾、爱尔兰、印度等国也在考虑通过类似法案。
高普兰认为,反假新闻法律的具体实施还面临一定困难。首先,要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对事实进行辨别,这就意味着要查证大量的网络数据,必然要消耗大量人力。其次,此类反假新闻法律没有激励生产真实新闻的机制。目前,一些国家的反假新闻法律是一种妥协行为,应当增加更多的监管选择来完善整体机制,如对合法新闻传播渠道予以资格认可、设置搜索引擎的责任制度以及对诽谤中伤采取补救等。(王俊美/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