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所以“堵”与“乱”,从硬件来说,有道路交通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软件方面的问题,即道路交通的参与者缺乏交通规则意识——无论是机动车的开车人,还是非机动车的骑车人,抑或是走路的行人,这“三种人”都频频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关键词:交通;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礼貌;法不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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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堵塞不畅,乱象丛生,是当今大城市之痛。所以“堵”与“乱”,从硬件来说,有道路交通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软件方面的问题,即道路交通的参与者缺乏交通规则意识——无论是机动车的开车人,还是非机动车的骑车人,抑或是走路的行人,这“三种人”都频频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加剧城市交通的拥堵和交通秩序的混乱。
上海有关部门近年来也多次进行整治,但力度不够,在依法严管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虽一时能取得一些成效,但水过地皮湿,风过地皮干,一切又“涛声依旧”,显示了管理上的“短板”。为补好这一“短板”,给市民一个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上海近来以坚决态度、超常措施和过硬担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明令禁止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内的10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连日来,大批民警压到路面执法,众多“平安马甲”积极协助,依法处置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展现了法律的威严,使路上的“三种人”都提高了遵纪守法意识,从而使交通状况向良性方向发展。
这表明,管不管不一样,严不严大不同。而同时,重拳整治交通违法,除了使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得到明显改观,也全面提高了参与道路交通“三种人”的尊法守法意识。这是一种更为可宝贵的“软实力”,是维护交通文明最有力的保障。
道路交通法规一直是有的,人们一般也都明白。拿闯红灯来说,幼儿园小朋友也知道是违法的。然而,不仅有行人闯红灯,更有许多骑车人见红灯不但不停,反而加速冲过去,逼得在横道线上按绿灯指示的行人东躲西藏,险象环生;对别人的批评劝阻,他们也往往不屑一顾,以冷眼对之。违法者为什么这样理直气壮、有恃无恐呢?因为,他们觉得别人也是这样做,所谓“同道者众”、“法不责众”嘛!
树立尊法守法意识,就需要破除这一社会心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责与不责不在人多人少,而在于有没有违法。没有违法自然不责,而违法就得受“责”。自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不同,“责”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永远没有“不责”之理——如果法不责众,法还是法吗?要知道,“法不责众”这句话出自封建社会,当时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阶级所制定的法律常常是违背大众利益的“恶法”,多数老百姓不愿意遵守,才有了这个说法。时换星移,如今的法律都是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良法,人人都必须尊法守法,用法治思维处世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