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会议专题 >> 2018两会 >> 名家看两会
“我参与了国家立法”
2018年02月28日 13:1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魏哲哲 字号
关键词:立法工作;立法机关;民法;法典;修订;编纂;全国人大代表;人大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内容摘要: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国家立法,这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

关键词:立法工作;立法机关;民法;法典;修订;编纂;全国人大代表;人大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作者简介:

  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孙宪忠

  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国家立法,这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有幸参与了人大立法工作。

  2013年3月,我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参与提交了“修订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整合其他民商事法律为民法典”的议案;2014年3月我又提出该主题的议案,并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论证,该议案也提出了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的立法方案,即第一步修订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第二步整合其他法律为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作出决议:开始民法总则的编制工作。该决议也明确了民法典编纂分为“两步走”的规划。

  立法机关开门听建议,这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立法是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权之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积极贯彻党中央对于立法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主动开展立法工作,在涉及国家组织立法、国家安全立法、经济与社会发展立法、人民权利保障立法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5年来,人大立法适应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发展的需要,强化了法律制度的政治性、科学性、体系性,提高了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方面,立法机关按照国家治理的科学性要求制订立法规划,比如修订国家安全法、开启民法典编纂工作、制定慈善法、修订刑法以及红十字会法等。另一方面,重视和加强公众对于立法工作的参与,从形成草案时起就利用网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此外,人大还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甚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带队调研,直接听取社会意见。所有这些,都保证了我国的每一部法律均体现党和人民的利益,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人民日报记者 魏哲哲整理)

作者简介

姓名:魏哲哲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未标题-3.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