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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协集中约谈31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2016年03月15日 16:03 来源:新华社 作者:孟含琪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长春3月 15日专电(记者孟含琪)针对当前汽车消费投诉举报量增加的现状,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集体约谈长春31家汽车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约谈会上,长春市消协负责人向汽车经营企业负责人通报了2015年涉及汽车销售、保养以及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4S店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长春市消协钟萍秘书长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完善信用机制,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四是对自身制定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取消“霸王”条款和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

关键词:经营者;汽车;合法权益;长春市消协;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保养;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孟含琪;商业保险

作者简介:

  新华社长春3月15日专电(记者孟含琪)针对当前汽车消费投诉举报量增加的现状,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集体约谈长春31家汽车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约谈会上,长春市消协负责人向汽车经营企业负责人通报了2015年涉及汽车销售、保养以及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4S店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维修过的车当做新车销售,对贷款买车者强制收取续保金且不按时返还;加价提车;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4S店指定的商业保险;4S店保养不当导致车辆损坏;以旧件冒充新件,用非厂家原装件冒充原装件等。

  长春市消协钟萍秘书长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完善信用机制,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二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员工及服务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内部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及技术业务上培训。三是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四是对自身制定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取消“霸王”条款和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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