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新华社重庆3月 31日电(记者赵宇飞)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31日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将于4月 1日正式施行。在产假时间方面,新《条例》规定,产假增加30日,达到12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工资的75%发给。
关键词:产假;休假;条例;婚假;晚婚;重庆市四届人大;申请;工作日;赵宇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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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两孩”政策落地:
产假期满后可休假至子女一周岁
据新华社重庆3月31日电 (记者赵宇飞)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31日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晚婚假,女方增加产假30日,且可申请产假结束后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
在婚假时间上,新《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取消了晚婚假。值得注意的是,15日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在产假时间方面,新《条例》规定,产假增加30日,达到12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工资的75%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