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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收押金 涉嫌“滥收费” 工商总局:IC卡押金高于成本将重点调查
2016年04月09日 18:33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杨滨 字号

内容摘要:公交公司收取IC卡押金被指涉嫌“滥收费”, IC卡工本费高于成本将重点调查。

关键词:押金;收押;IC卡;变相;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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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讯(记者杨滨)公交公司收取IC卡押金被指涉嫌“滥收费”,IC卡工本费高于成本将重点调查。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出公告,指出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从4月起至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公用企业提供的是基础公用产品或公共服务,事关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总局指出,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都属于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工商总局要求各公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整改的,可以从轻处罚。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企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行为。D044

  律师

  公交IC卡收取押金不合理

  “IC卡押金就不应该收取,”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公交IC卡相当于纸质车票,是乘客的乘车凭证,它的成本已经体现在了票款上,不应被经营者单独收取。邱律师说,打个比方,你去菜市场买菜,小贩除了收菜钱,难道因为菜要过秤,还要收秤钱不成?IC卡的经营成本不应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经营成本也不应被拆分开逐项收取。

  邱律师表示,消费者初次办卡应予免费,但是如果因丢失需要补卡,这时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收多少,应该合理,不能要高价。涉及到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价格收费,必须要经过公开听证,这也是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总局此次出手整治垄断行业,是在切实解决百姓生活中的诉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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