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民日报呼和浩特4月 12日电(记者张腾扬)记者近日从内蒙古发改委获悉: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经与工商、质监、国地税、人社、民政、食药监、交通、住建、农牧业等10个区直部门实现了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实时交换共享。从2014年开始,内蒙古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利用云计算技术和电子政务网,建成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了信用内蒙古网站,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初步具备了信息征集、共享和信息服务功能。
关键词:信用信息;内蒙古;信息平台;应用条件;共享;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信息服务;信息系统;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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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条信息已录入
内蒙古信用系统初具应用条件
人民日报呼和浩特4月12日电(记者张腾扬)记者近日从内蒙古发改委获悉: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经与工商、质监、国地税、人社、民政、食药监、交通、住建、农牧业等10个区直部门实现了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实时交换共享。
截至目前,系统共归集了165万社会法人和1400万自然人共计5000万条信用信息,初步具备应用条件。
从2014年开始,内蒙古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利用云计算技术和电子政务网,建成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了信用内蒙古网站,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初步具备了信息征集、共享和信息服务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