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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第六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2016年05月11日 08:3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潘跃 字号

内容摘要:人民日报北京5月 10日电(记者潘跃)根据举报线索,民政部近日公布第六批100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第六批100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包括:中国物流行业协会、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协会、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协会、中国民营经济研究院、国家标准化管理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中国环境培训中心等。截至4月 5日,已注销“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有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中国理事会、中国品牌经理人协会。据了解,民政部积极采取措施,自2016年 3月以来分批次公布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山寨社团;民政部;离岸社团;名单;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责任;行业协会;依法追究;管理法

作者简介:

  民政部

  公布第六批离岸、山寨社团名单

 

  人民日报北京5月10日电(记者潘跃)根据举报线索,民政部近日公布第六批100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第六批100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包括:中国物流行业协会、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协会、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协会、中国民营经济研究院、国家标准化管理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中国环境培训中心等。

  截至5月10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目前掌握“离岸社团”“山寨社团”527家。

  截至4月5日,已注销“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有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品牌中国理事会、中国品牌经理人协会。

  据了解,民政部积极采取措施,自2016年3月以来分批次公布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必须遵守这部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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