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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专车、顺风车”? 网约车政策解读得看
2016年07月29日 0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新网北京7月 29日电(吴涛)28日,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11月 1日实施。符合条件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相比去年发布的草案,《办法》不再要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改为“预约出租客运”。需符合国家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战或偃旗息鼓2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投放数量取决于乘客和市场对于传统出租汽车要被淘汰掉的说法,刘小明表示,巡游车和网约车,各有其特点,他们将谁会被谁淘汰,主要还是取决于乘客和市场。

关键词:网约;出租汽车;乘客;驾驶员;焦点;预约;报废;个人信息;记录;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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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7月29日电(吴涛)28日,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11月1日实施。大众关注的“网约车是否合法?私家车可否转为专车?网约车是否需要8年报废?价格如何制定?网约车司机需要什么条件?乘客安全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等焦点问题被一一明确解答。

  焦点一:网约车身份还尴尬吗?

  《办法》赋予合法身份 业内称促行业健康发展

  滴滴、Uber、 神州专车、易到用车、首汽约车28日均发表声明对《办法》表示支持,认为《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赋予网约车行业合法的身份地位,营造了更加公平的法制化竞争环境,对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采访时表示,《办法》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个对网约车的正式立法,必将极大促进中国“互联网+”出行为代表的分享经济产业发展,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新产业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更好的解决新旧产业更替中的阶段性问题。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对分享经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受此影响,整个分享经济的业态发展将迎来利好,投资行业对分享经济产业的青睐将更为明显。

 

  焦点二:私家车是否可转为专车?

  符合条件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

  相比去年发布的草案,《办法》不再要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改为“预约出租客运”。这是否意味着私家车也可转为专车了呢?李易表示,“我个人理解是这样。”

  在28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我们合理地放宽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以适应平台公司轻资产运行的特点,这是一个最大的特点。”

  《办法》中显示,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焦点三:网约车报废标准有哪些?

  行驶60万公里报废 行驶年限达8年退出

  那对登记的网约车都有哪些要求呢?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办法》还规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该行业实行准入机制,对登记的网约车设立了一定的门槛。

 

  焦点四:网约车价格如何制定?

  需符合国家规定明码标价 价格战或偃旗息鼓

  2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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