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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与11省市可互办身份证 仅受理三项业务
2016年08月12日 14:47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张璐瑶 字号

内容摘要:羊城晚报讯记者张璐瑶报道:8月15日起,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11省市户籍居民,在广东暂住或入学就读的,都可以在广东就近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业务了!

关键词:广东;身份证;省市;户籍居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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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与11省市可互办身份证

  仅受理三项业务,省内各县区均有外地户口人员身份证受理点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报道:8月15日起,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11省市户籍居民,在广东暂住或入学就读的,都可以在广东就近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业务了!同样,广东户籍居民在上述11省市暂住的,也可就近办理身份证补换领业务。

  按照新规,申请人员必须在广东办理居住登记,或在广东入学就读。初次申领身份证等业务仍需返回户籍所在地。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户政部门获悉,今年7月1日起,广东与海南首次“一对一”开通身份证业务异地受理。目前,广东公安户政部门已受理几千件海南籍在粤人员身份证业务申请。

  广东省公安厅户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推行跨省异地受理,按照要求,广东具体到各县区都设有外地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上述11省市户籍人员,可就近到任一办证点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就近领证。办理流程和时限与本地户籍居民相同。“有些地市,比如广州,各区办证中心的窗口都可以受理外地户籍居民的办证业务,只是业务种类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与本地居民不同,外地户籍居民除要提交户口簿原件、《广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等,还需提交广东省居住证明或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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