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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2016年08月26日 08:3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金振娅 字号

内容摘要:光明日报北京8月 25日电记者金振娅25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该委联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发文《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对于群众办理手续的烦琐问题,通知强调各地要推动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间必要的信息共享,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关键词: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居民;贫困人口;财政补助;人力资源;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社会保障部;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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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金振娅25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该委联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发文《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于大病保险。 

  通知强调,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对于群众办理手续的烦琐问题,通知强调各地要推动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间必要的信息共享,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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