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这份《方案》旨在通过创新集体土地补偿方式,让贫困群众有机会共享资源开发“红利”,走出一条资源开发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关键词:红利;贫困群众;共享资源;收益;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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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贫困群众共享资源开发“红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这份《方案》旨在通过创新集体土地补偿方式,让贫困群众有机会共享资源开发“红利”,走出一条资源开发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通过这项改革,贫困户能否真正精准受益?如何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的采访。
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受益
在我国广大贫困地区中,有许多地区的水电矿产资源富集,资源开发项目较多。不过,受现有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影响,资源开发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
“不少地方反映,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征占用了土地、搬走了居民、带走了利润,可当地政府和原住居民却难以分享到资源开发收益,守着金山讨饭吃。”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说,有的开发项目还把青山绿水都破坏了,把生态恢复的负担留给了当地。
因此,广大贫困地区迫切希望国家通过改革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试点就是要以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的经济补偿为切入点,将土地补偿费折股量化,设立集体股权,并按股权比例逐年分配项目收益。
“这种方式可以激活沉睡的土地资源,通过资源、资金、农民向资产、股金、股东的转变,让原住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口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使资源开发项目与贫困人口增收实现有机结合。”杨椠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贫困人口精准收益,《方案》以精准扶贫为主线,将其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各主要环节,无论是机制设计还是政策安排,都体现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殊考虑和倾斜照顾,确保改革红利精准滴灌到每一个贫困人口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