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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梯安全管理出新规 接到报警后应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2017年02月14日 08:4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马晨 字号

内容摘要::《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词:电梯;河北省;保养;维护;保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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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石家庄2月13日电(记者马晨)记者13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办法》围绕出现安全问题较多的电梯使用环节,重点规范了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以及与使用相关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办法》明确“未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已经报废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零部件,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分包、转包”。

  《办法》提出,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单位执业,每名维护保养人员负责维护保养的电梯不得超过30部。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时,每台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对于维保单位的应急反应,《办法》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效应答。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据介绍,目前河北省在册电梯数量超过21万部,近4年年平均增长达26.9%,全省电梯使用单位数量约2万家,省内电梯维保单位已超过500家。其中,住宅及公共场所电梯数量占电梯总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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