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央广网杭州7月 12日消息(记者陈瑜艳)浙江省《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7月 10日正式印发。8月 7日起将在全省沿海全面实施“滩长制”,建立责任明确、监管严格、协调有序、措施有力的海滩管理保护机制,为打造美丽整洁的生态海滩、实现海滩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实现沿海滩涂基本不见地笼网和滩涂串网等违禁渔具,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非法“造、修、拆”船舶、农药清滩、“三无”渔船停泊等现象基本杜绝,岸线修复整治实质性启动,滩面污染源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一打三整治”协调办要将“滩长制”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滩长制”实施情况抽查、核查、督查。
关键词:长制;海滩;全省沿海实施;滩涂;整治;陈瑜艳;浙江省;协调;考核内容;领导干部
作者简介:
央广网杭州7月12日消息(记者陈瑜艳)浙江省《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7月10日正式印发。8月7日起将在全省沿海全面实施“滩长制”,建立责任明确、监管严格、协调有序、措施有力的海滩管理保护机制,为打造美丽整洁的生态海滩、实现海滩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 《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工作要求,在全省沿海全面实施“滩长制”,2017年底前,市、县、乡(镇)级海滩实现“滩长制”全覆盖;努力实现沿海滩涂基本不见地笼网和滩涂串网等违禁渔具,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非法“造、修、拆”船舶、农药清滩、“三无”渔船停泊等现象基本杜绝,岸线修复整治实质性启动,滩面污染源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作有序、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成,海滩(岸线)乱占、乱用、乱排等现象全面杜绝,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全面达标,滩面环境状况明显改善,近岸水质稳定趋好,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一打三整治”协调办要将“滩长制”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滩长制”实施情况抽查、核查、督查。要加强对滩长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