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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乱收费说“不”
2017年09月08日 10:2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王立彬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9月 7日电(记者王立彬)针对不动产登记中个别地方出现重复测绘、额外收费等问题,国土资源部要求加以规范,不得违规乱收费,增加申请人负担。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进权籍调查,有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为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得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切实便民利民。通知要求,在未完成房地数据整合的过渡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采取多种方法,优先完成房地产交易活跃等重点地区房地数据挂接。对已有宗地信息不完整或利用已有资料无法实现房屋落幢落宗的,在确认土地权属合法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则,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部;调查;收费;使用权;申请人负担;王立彬;重复测绘;房地产交易;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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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 王立彬)针对不动产登记中个别地方出现重复测绘、额外收费等问题,国土资源部要求加以规范,不得违规乱收费,增加申请人负担。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进权籍调查,有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随着工作推进,个别地方对权籍调查工作要求把握不准,出现重复测绘、额外收费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和行业形象。为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得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切实便民利民。

  根据通知,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首次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组织完成权籍调查工作。申请人委托开展权籍调查的,应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权籍调查单位,权籍调查费用由委托双方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在未完成房地数据整合的过渡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采取多种方法,优先完成房地产交易活跃等重点地区房地数据挂接。对已有宗地信息不完整或利用已有资料无法实现房屋落幢落宗的,在确认土地权属合法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则,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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