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宁夏:“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
2017年11月17日 15:2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欣媛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1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为带动更多贫困户、农户脱贫致富,宁夏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其中,宁夏将实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贴息全覆盖。

关键词:宁夏;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财政;政策

作者简介:

  新华社银川11月17日电(记者邹欣媛)记者1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为带动更多贫困户、农户脱贫致富,宁夏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其中,宁夏将实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贴息全覆盖。

  宁夏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宁夏将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财政直补农户资金通过龙头企业补贴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创建水稻、蔬菜等“五优”基地,通过企业每亩补贴农户200元;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和加工农户肉牛、滩羊,每头(只)分别补贴农户300元、30元。

  同时,宁夏扩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贴息资金支持范围,实现所有产业全覆盖。宁夏将对贫困县区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其他地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三分之二,第三年贴息三分之一;对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

  宁夏还将加大财政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建设投入力度,到2018年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所有县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