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福建日报讯(记者何祖谋通讯员王雪华)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全省消防部门于12月 24日、25日、31日和明年1月 1日的20时至次日零时,统一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据悉,此次“零点”夜查行动的重点是夜间生产经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关键词:通讯员;省公安消防总队;何祖谋;王雪华;夜查行动;影剧院;歌舞厅;酒吧;促销;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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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讯 (记者 何祖谋 通讯员 王雪华) 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全省消防部门于12月24日、25日、31日和明年1月1日的20时至次日零时,统一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据悉,此次“零点”夜查行动的重点是夜间生产经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