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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己的道路 选择适合国情的模式 迈向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强国
2016年01月24日 08:4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林 字号

内容摘要:法治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人民;法治;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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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各国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探索过程,就是着力发展政治文明、努力实现法治现代化的过程。

  探索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奠定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国家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始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征程。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为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注入市场经济的动力。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了从“法制”向“法治”的根本转变,标志着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七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初步实现了国家治理法律体系的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站在了全面快速推进、统筹协调发展的历史新起点。目前,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现代化的步伐明显提速,中国正在从形成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向建设现代化法治体系转变,从建设法律大国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强国迈进。

  基本遵循

  在长期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法治建设经验,探索并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道路,初步形成了法治现代化的理念、原则和基本遵循。

  决不照搬照抄的底线思维。当代中国的法治现代化,一不是西方化,决不全盘照搬照抄西方的法治理念、法治模式、法治道路、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二不是外国化,决不克隆移植西方以外其他国家的法治道路、法治模式和法律体系;三不是国际化,决不全面搬用国际法规则。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建设要学习借鉴人类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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